本科目核算企业(银行)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。
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,分别“面值”、“利息调整”进行明细核算。
贴现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。
(一)企业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,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,借记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”等科目,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,贷记本科目(面值),按其差额,借记本科目(利息调整)。
(二)资产负债表日,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,借记“利息支出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(利息调整)。
(三)贴现票据到期,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,借记本科目(面值),按实际支付的金额,贷记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”等科目,按其差额,借记“利息支出”科目。存在利息调整的,也应同时结转。
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企业办理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。
转贴现的核算
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: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(资产类)
贴现负债——转贴现——利息调整(差额)
贷:贴现负债——转贴现——面值
贴现负债利息的核算
资产负债表日,根据实际利率计算贴现利息费用:
借:利息支出
贷:贴现负债——转贴现——利息调整
贴现票据到期,归还转贴现款项的核算
借:贴现负债——转贴现——面值
利息支出(差额)
贷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
贴现负债——转贴现——利息调整
8月18日,本行向同城建行申请转贴现,汇票面值300万元,实际收到金额296万元。
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: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60 000
贴现负债—转贴现—利息调整(差额)40 000
贷:贴现负债—转贴现—面值 3 000 000